10.3969/j.issn.1003-0166.2012.08.016
论构建我国司法ADR制度的法理基础: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
司法ADR是替代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一种.在当今众多国家的司法改革中,司法ADR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纠纷的日益增多,怎样又快又好地处理争议,弥补损失、恢复社会关系是我国司法改革一项要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我国以实质正义、人本主义为特点的法律文化和以无讼、情理为主导的法律文化为构建我国的司法ADR制度提供了法理依据.
司法ADR、和谐社会、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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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D909.2(法学各部门)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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