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166.2011.05.016
村级债务治理政策的有效性与改进
债务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并不适用于村委会,也不应基于现实需要而允许村庄继续使用该手段.在目前的村治状况下,应该坚决制止村委会负债,并推进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目前的村级债务治理思路,也应该进一步细化.
村级债务、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
F321(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A790105
201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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