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166.2010.10.010
知情权视域下的投资者保护——基于中国公司自主性治理的研究
伴随着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转型,中国公司的投资者保护也不断得到改善.尽管公司的股东应该拥有平等的知情权,但控股股东利用其知情权优势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侵害.在自主性治理中,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是互动沟通的过程,公司向投资者传递信息,同时也从投资者收集反馈信息,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使其对公司的相关信息具有完全的知情权.在完全知情权的基础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作出理性决策,并尽可能地避免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使其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知情权、投资者保护、经济型治理、自主性、互动沟通
F276.6(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7053200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于公司治理的投资者关系价值创造及其战略管理行为研究"06JJD630008
2010-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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