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152X.2004.09.001
为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 近期,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全文见本期行业资讯).这是继2001年3月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家与物流相关的各部委再次联合推出的又一个有关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这一<意见>的推出,无疑将对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地影响.
现代物流业发展
F259.22;F252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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