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动下的中国家庭——从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谈起
婚姻和情感是两个领域的事情,法律是调整婚姻关系而不是调整男女情感的.……今天的心爱之人,随着时光的流逝、审美的疲劳,明天可能变成漠然之人甚至切齿之人,情感的千变万化又岂是理智的法律所能左右呢?……感情没有了,婚姻解体了,起码在经济上还能得到一些保障吧,也许“婚姻契约”不失为聪明女性的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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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64
2012-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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