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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0890.2023.01.010

唐代乐营及乐营使新考

引用
乐营、乐营使是唐代音乐史研究中的难题,相关研究争议很大.唐大中五年《张季戎墓志》记载张氏于会昌五年曾担任乐营使,这是一个关键的信息.根据墓志所载张季戎详细官历,通过其前后担任职官性质、转迁规律的分析,可以确认他所任乐营使是东都留守府武职系统下的一个"使职".结合文献有关唐代乐营、乐营使的记载,我们认为:唐代乐营使是方镇中管理乐营的最高长官;其职官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一般都由方镇中武官或武将兼任;乐营使与客将、知客等负责方镇礼仪沟通的官员存在互动,具有"礼""俗"两重功能.借助对张季戎这一典型个案的剖析,不仅补正了前人对于唐代乐营的通行说法,也为唐代地方音乐制度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张季戎墓志、乐营、乐营使、地方音乐

I207.3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面上项目

202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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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890

44-1645/G0

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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