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华回忆录(五)
@@ 结婚以后
1936年,我结婚了.
在此前两年.我曾有过一次可贵的初恋.那时我虽然是一个地位低下的"戏子",但我却绝不向往金钱的婚姻.说到钱,当时我红极一时,连我的师父也能把金戒指串起来当腰带系.我一点不看重它!我拒绝了那个把我当"干女儿"来监护的老板的供养.回绝了家有万贯资产的留洋阔少的纠缠,而且还无视"干娘"们的多次"好心"规劝,我始终珍藏着自己纯沽的爱.我向往自由,渴望爱情,希望能遇到一个真正爱自己并值得自己爱的男人.15岁那年,我认识了大财主程子菊的侄儿.一个比我大3岁的很有才气和学问的大学生程佩林,他几乎成了我的意中人,拿今天的眼光来衡量,也可算是称心的爱人.
回忆录
I251;H315.9;I046
2010-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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