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6.06.007
体育商标跨国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体育商标具有普通商标的独占支配性、财产性、地域性等法律特性,更重要的是,体育商标还具有国际性.迈克尔·乔丹在乔丹案中的败诉引发了热议,如何对体育商标进行跨国保护更是该案中应当思考的问题.世界各国对体育商标跨国保护的模式各不相同,除了国内法更有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国际统一实体法的保护.对体育商标的跨国保护,重点是克服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除知悉各国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还要主动申请登记注册商标,并在发现侵权行为时提起诉讼.
体育商标、知识产权、跨国保护、地域性、体育法学、欧盟、美国、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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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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