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6.03.008
体育产业税收优惠的财税法反思
作为一种租税特权,体育产业税收优惠因其内置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而获正当性.然即便如此,现行体育产业税收优惠体系的零散、紊乱,还是带来了优惠制度不稳、优惠力度弱化和优惠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要坚持法治的一般思维,也要秉持财税法的本体原则,还要通盘考虑体育产业的专有属性和整体税负.以此为指引,未来亟需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发挥体育主管部门作用,力促税收优惠的制定;其二,界分体育产业部门,实行类别化税收优惠;其三,合理利用优惠方式,发挥工具的组合效应.
体育产业、税收优惠、财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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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资助项目“税法解释的立场与方法研究”2015M580656
2016-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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