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4.09.012
论我国体育名人姓名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体育名人姓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以其申请注册商标的事件频频发生.然而,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制度、不当得利、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制度、姓名权等不同方式实现对侵权行为的规制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失.我们应当借鉴域外立法先进经验,建立事先知情同意制度、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制度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不断完善我国体育名人姓名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
体育名人、姓名、注册商标、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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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重点项目SK2012A156;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11-12D21
201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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