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行政主体的分类研究
现代体育发展迫切需要多元化的体育行政主体,其目的在于有效进行体育公共管理,充分发挥体育的社会价值和功能.在明确体育行政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公共体育利益是国家、职权体育行政主体和社会体育行政主体确立合法地位以及获得行政权力(公共行政权力)的主要依据和来源,其深刻体现出现代行政法学的“行政分权”理念.同时认为,在我国体育的发展中,三类体育行政主体必须紧密联系、相互合力,才能够切实深化体育法治建设,逐步实现最大化的体育公共利益.
中国、体育行政主体、国家、职权体育行政主体、社会体育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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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CTY018;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研项目1646SS11054
2014-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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