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3.11.004
“真义体育观”与“Sport(s)大体育观”之争的方法论意义:一种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分析
“真义体育观”和“Sport(s)大体育观”是体育学界讨论最为热烈、迄今为止也尚未有定论的关于体育本义的观点.二者的相争,在结构主义方法论看来,其一,前者如“语言”,是静态的,后者更贴近“言语”,是动态的;其二,作为能指的汉语词汇“体育”与英语中的Physical Education以及Sport(s),其所指与其词源意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三,现时的用法要优于历时的原义.研究认为,在实践上,用汉语的“体育”作为一级概念,对应于国际上越来越流行的Sports概念,而将“体质教育”与“休闲体育”、“竞技体育”等并列为二级概念,可以解决二者之争.
体育、真义体育观、Sport(s)大体育观、结构主义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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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13-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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