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2.09.006
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权利内涵探析
运动员是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其主体属性也贯穿于整个体育法中的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作为主体属性之一的“参赛资格”,对其理论研究仍处于体育法理论的空白.通过借鉴各部门法中的“资格”,结合体育实践的特殊性分析,笔者认为其权利一方面借鉴私法学主体中“权利获得”的两层次: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借鉴公法学下“权利被侵害”的救济.最后,回归于传统法理学视野下讨论新旧“资格说”,发现“新资格说”下的权利描述亦能很好地与体育竞赛中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权利获得”和“权利救济”两方面内涵相契合.
体育法学、参赛资格、权利获得、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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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体育仲裁程序机制专题研究"11CFX076
2013-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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