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1.04.008
学校体育活动中学校对学生安全保障义务边界
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学校应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分析认为,学校承担相应义务的基础是安全保障,而非监护.学校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对学生安全保障义务的确定实际上是一个风险、责任分配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平衡协调的过程,即确定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学校和家庭之间分配由学校体育活动所产生的风险,这个过程要有助于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学校体育的提高.
安全保障义务、学校体育、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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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G807(体育理论)
国家体育总局社科项目1524SS10078
2011-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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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