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品牌的法律保护及中、美、澳三国间的比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520X.2006.06.002

奥林匹克品牌的法律保护及中、美、澳三国间的比较

引用
奥林匹克品牌由于存在上的无形性,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构成侵犯的可能性较多,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来保护.国际奥委会通过<内罗毕公约>、商标注册、版权保护、举办国相关法律规定和赛场清洁政策等方式对奥林匹克品牌加以保护.美国奥委会通过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各组织与个体的行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澳大利亚作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立法的第一个国家,出台了<奥林匹克五环及标记保护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体育产业中建立了完善而有效的品牌保护计划.中国政府和体育组织充分利用立法、行政、司法和宣传手段,针对中国市场上奥林匹克品牌侵权行为的不同形式,加大了对侵权者的惩罚力度.

奥林匹克品牌、法律保护、中国、美国、澳大利亚

40

D9(法律)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软科学项目716SS04116

2006-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1000-520X

42-1105/G8

40

2006,4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