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18.05.0028
当前司法改革的行政维度考察
2014年开始的司法改革涉及法院、检察院两大系统内的人员分类管理、改进办案组织、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内容.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专业化、职业化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心与目标,归根到底即为去行政化.“行政”在中国的语境中可以做多层面理解,任何层面都可折射出本轮司法改革所遭遇的“艰辛”.去行政化是司法改革的大势所趋,但本轮改革中去行政化的程度仍任重道远.
行政化、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责任制、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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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犯罪治理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研究”16CFX034
2018-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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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