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6.03.01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大力发展合作社
阐述了合作社的性质和主要功能,合作社能够为社员的分散经营提供合作服务并对社员的单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指导与调度.我国曾经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市场经济与农村生产分散性之间的矛盾加深了,而这一矛盾的缓和依赖于合作社的实施.可以预见,合作社将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合作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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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2(中国农业经济)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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