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540.2020.04.012
稳定县域农商行法人地位的必要性与实现路径
县域农商行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在促进"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县域农商行在发展中存在一系列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来解决.关于县域农商行的发展思路,中央有明确要求,即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和总体机构数量稳定,这也是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的需要.本文在阐述保持县域农商行法人地位必要性的基础上,剖析县域农商行发展制约因素,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建议.
农村金融、农商行、法人治理、改革
F832.51(金融、银行)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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