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探析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跨国种业企业大量涌入,对我国的农业遗传资源和种子产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壮大国内种业企业,必须加大科研和资金投入.在种业企业融资方面,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植物新品种权质押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先确立合格的质押标的,进行价值评估,后签订植物新品种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
知识经济、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融资
F830.573(金融、银行)
"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抗虫转基因水稻新品种培育",项目2011ZX11-001001;转基因杂交棉新品种产业化项目子课题"转基因棉花产业化中的种子市场制度及其运行研究",项目2009ZX08013010B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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