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现实选择
本文认为在坚持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引进功能监管手段,选择以"机构监管为主,功能监管为辅"的金融监管模式是我国的现实选择.从我国金融监管实际情况来看.建立以银监会为主监管机构和信息协调员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是解决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及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的有效手段.
金融、监管模式、功能监管
F830.2(金融、银行)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金融、监管模式、功能监管
F830.2(金融、银行)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