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540.2004.08.012
央行职能的重新定位与内部审计范围的变化
@@ 2003年12月出台的新<中国人民银行法>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调整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个方面.基层央行内部审计作为央行再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审计监测范围及其运作方式也将随之得到重新诠释.
央行职能、重新定位、审计范围、人民银行法、央行内部审计、维护金融稳定、重新诠释、中国、职能调整、运作方式、金融服务、监督职能、监测范围、货币政策、组成、基层
F832.1(金融、银行)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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