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的综合要素及适用趋势
实践表明,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需要综合性判断而非单一概念要素即可.尽管公共秩序保留在国际私法中已有既定意义,但理论上对于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尚缺乏判断要素的研究与分析.国际私法的进一步发展表明,公共秩序的适用范围并没有减小,而是进一步扩展了,即使是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限制适用也并不是否认该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发挥其作用.实际上,近年来,公共秩序保留对外国法的“排除”有了更多的发挥和变化趋势,应当引起中国立法与理论界的关注.
公共秩序保留、综合要素、外国法、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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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FFB110011
201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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