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抑或人际冲突法——《唐律疏议》“化外人”条的法律性质辨析
《唐律疏议》“化外人”条是我国唐代立法中针对“化外人”案件论定刑名的法律适用原则,“化外人”一词是唐王朝法律中对外族人的泛称.由于唐代社会并不具备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现实基础,且“化外人”条也不具备冲突规范的基本结构,因此,唐代社会不可能存在现代意义的冲突法制度,“化外入”条也不是冲突规范.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它应看作是人际法律冲突解决的原则,隶属于人际冲突法的范畴.
《唐律疏议》、"化外人"条、人际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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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9年社科研究规划基金资助项目09YJA820074;浙江理工大学2010年科研启动基金项目1006825-Y
2013-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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