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视阈下的应然选择与实然构建
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引起西方国家的重视并逐渐成为其国家金融理论与实践的主流,绿色金融引导和调节资金流向,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绿色金融法律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必须正视绿色金融法律短板,确立绿色金融立法理念,并从实现软法与硬法的有效沟通与协调,设范型立法、管理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相互衔接,限制性规范与鼓励性规范并举等方面走向绿色金融法治.
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促进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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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GD10CFX10
2013-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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