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审查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我国<反垄断法>赋予商务部在兼并审查上广泛的自由裁量权.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控制机制,商务部兼并审查的自由裁量权有在合法性的遮蔽下走向滥用,存在作出恣意、武断的不合理裁决的危险.完善兼并审查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制度,应该采取体系化的建构思路,实现从规则到原则的控制;设计参与式的程序规则,实现从公开到民主协商的控制;完善可问责的司法审查制度,实现从合法到"合理"的审查.
自由裁量权、兼并审查、合理性、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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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国家法、宪法)
2009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项目粤财教[2009]400
2011-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1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