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7.04.011
我国行政协调机制的法律分析和法治化构建
行政协调之必要性根源于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局限,也是对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补充.行政协调机制有利于达成一体行政、实现政策整合、提高行政效率;为了克服我国行政协调机制的局限,有必要对行政协调机制予以法治化再造.
行政协调、联席会议机制、行政法
60
DF611(刑法)
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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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7320.2007.04.011
行政协调、联席会议机制、行政法
60
DF611(刑法)
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25-52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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