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5.05.007
人权本源宪政理念的冲突与调适--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宪法调整问题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我国宪法在人权本源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导致了对实体性人权表述和理解上的差异,因此,协调二者在人权本源理念上冲突是我国加入<公约>面对的首要宪法调整问题.立足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社会现实,调适、建构起新的人权本源宪政理念,即人权是人自身所固有的、基于人自身的本性所产生的,因而是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不是以法律、国家是否规定为转移的.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本源、宪政理念、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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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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