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4.03.022
欧盟与美国两性工作平等法制之比较
欧盟和美国在两性工作平等法制方面的立法都实行双重体制,在就业、报酬、晋升、工作条件、解雇等方面加强了对女性的立法保护,确立了同值同酬原则.但欧盟所制定的平等法制约束力不强,具有"软法"之称,常借助开发与援助项目来推动工作平等法制理念的实现.美国利用政府的公权力来推动两性平等法制的实现,力图克服女性就业过程中的"玻璃天花板现象",但其立法又限制了保护范围,显示出平等法制中的不平等.
欧盟两性工作平等法制、美国两性工作平等法制、比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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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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