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1.03.005
论地役权对物权法定原则漏洞的补充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主要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必须依法律制度,当事人不能创设,也不能变更。这一原则使当事人在土地利用中协议自由受到很大限制,地役权具有权利内容不确定的特点,为当事人协议利用土地提供了空间,对物权法原则起很大的补充作用。
地役权、物权、法定原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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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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