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139.2007.02.004
指称意义与句法变化
本文从四个方面考察了指称与句法的关系问题.考察发现,宾语名词的隐形或并入的前提是宾语名词必须表示通指意义.动词越接近表达状态意义,无论是物理的还是心理的,其指称能力越弱,形态分布特征越少,对论元的约束能力也越弱.指示词丧失指称意义,或充当虚指性论元,或产生功能扩展.时态丧失指称意义,主要发生在话语的意义产生主观化,表示态度意义,时态一致的限制由此消失.研究表明,语义对句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指称、句法、界面
H043(语法学)
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湖南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基金;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05YB24
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