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519.2006.03.006
戴·赫·劳伦斯的动物诗及其浪漫主义道德观
戴·赫·劳伦斯创作于其思想成熟期的动物诗表达了以自然为核心、以自然本能为第一生命的浪漫主义道德观.本文通过阅读劳伦斯的三首最具代表性的动物诗,展示出诗人对自然、尤其内心自然的深入探索和深刻理解,以此阐释诗人道德观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即人类如何在社会意识和本能意识或人性与动物性之间寻求平衡.
戴·赫·劳伦斯、动物诗、道德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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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世界文学)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