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的东传还是制度的东传:日本律赋发端考
日本律赋的出现与唐代以赋取士的考赋制度之间到底有无关系,学界向来未有详明的考辨,而从律赋之程限入手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捷径.律赋程限可细分作"限韵"、"限序"、"限字"、"限时"四项,限字与限时是省试赋在程限上区别于其他律赋的重要标志.开日本律赋之先河的都良香正是比照唐省试而作《生炭赋》.本文认为,日本律赋的产生体现了日人取法于唐的思想意识,它虽突出表现为文体东传这一文学现象,但同时也是以赋取士这一制度东传的结果.
日本律赋;程限;限字;限时;唐制
I222.4;H059;I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FZWB096
2021-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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