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价值重估——以杜甫为例
自从“五四”以来,“文以载道”之说常被视为有害于文学创作的一种观念.其实“文以载道”自身是一种相当合理的文学观念,其实质就是主张文学作品必须蕴含某种思想意识.即使把“道”限定为孔孟之道,“文以载道”之说也不会有损于文学创作.本文以杜诗为重点分析对象,指出杜甫所服膺的儒学的核心精神就是孔孟之道,这种思想自身具有巨大价值.杜甫在其诗歌中对孔孟之道不但有深刻、生动的体现,而且有所扩充、发展,从而使杜诗具有感动人心的丰盈力量.
2015-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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