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漕現象與明清京畿糧食市場
回漕是運軍旗丁在天津、通州等地購買陳年倉米以彌補漕額虧空,導致陳年倉米重新交納入倉的現象.該現象早在明正統初年長運法改革後即已出現.其原因是千里運糧負擔綦重,種種原因加劇漕糧消耗,到京、通驗收時不符定額,旗丁就會面臨嚴刑.旗丁爲逃避刑罰,必須提前收購陳年倉米,蒙混過關,遂在天津、通州等地形成巨大市場需求.糧商采取收購俸甲米票等措施籌集倉米,運送到天津、通州一帶賣與旗丁,攫取高額利潤.回漕讓朝廷艱苦維持的漕運制度成爲糧商和旗丁利益尋租的温床,大量陳年老米重新驗收入倉,讓漕糧統計數字不再準確,也一定程度消解了漕運制度的意義.嘉慶朝制定明確的"回漕定例"後,朝廷采取種種措施打擊回漕,但面對利益織就的關係網,並未見效.直到晚清漕運制度劇變,漕糧海運後大量旗丁被裁汰,他們在京畿買米回漕的需求無形消泯,漕運現象才隨之大爲減少.
明清、回漕、漕運、旗丁、糧食市場
G2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YJC770006
202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2页
21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