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庶士"再探
現存唐代法典對"庶士"的解釋主要見於《唐律疏議》與明鈔本《天聖令》所附唐令.唐律將"庶士"與衞士歸爲一類並非着眼於軍事屬性,而是基於兩者皆爲流外官以外的低級供事者,唐律"庶士"與唐令"庶士"的指向有一致性."庶士"從事需要大量人力或專業技能的職掌,是所屬機構雜務的直接執行者.在流内官、流外官之外,諸司"庶士"亦爲唐前期政務運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唐代"庶士"由白丁、軍内人、伎術生等無品階良人充任,接近於古代經典中"庶人在官,府史之屬"的"庶士",其他職務性質相近但身份屬性不同的職掌未被歸入"庶士"行列.唐代"庶士"以服役的形式供職於中央諸司,有職役性質.在唐宋之際吏役分途過程中,"庶士"漸趨消散,宋以後職役遂集中於地方.
庶士、色役、職役、政務運行、《天聖令》
K242;I0;D69
國家社科基金19ZDA190
2023-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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