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簡所見孫吴縣級草刺類文書處置問題考論
長沙走馬樓吴簡竹簡中出現的草刺文書爲縣列曹起草呈送縣廷審核、簽署,需要郡府處理事務的摘要.封發類文書是由縣廷統一封緘、發送文書的摘要.草刺類文書是通過歸納具體文書和簽牌而形成.歸檔時自成一類,單獨收卷,內部以事類爲中心.草刺文書所反映的孫吴郡、縣政權處置基層事務的流程爲:縣曹吏負責具體事務的處理,將草撰好的文書上報縣廷,縣廷根據需要,選擇部分內容上報至郡府,或郡府委派督郵等方式進行處理.在這一過程中,縣廷是日常行政運轉的樞紐.
吴簡、文書、草刺
R77;R73
本文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簡牘學大辭典”14ZDB027與吉林大學科研業務費項目階段性成果
201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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