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印紙批書試論——以新發現“徐謂禮文書”爲例
印紙,又稱印歷、歷子,是宋代記錄官員功過用以考課的官方文書.研究關於印紙的制度,對於我們理解宋代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前人論著涉及印紙者不少①,但由於傳世文獻中從未見印紙實物,因此大都只能依據政令中關於印紙的一些條文,來展開討論,有關制度的許多細節,不得不付諸關如,從而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對於它的認識.最近在浙江武義縣出土的南宋徐謂禮(1202-1254)文書②,包括錄白印紙、錄白告身與錄白敕黃,其中錄白印紙是徐謂禮文書的主體,完整記錄了徐謂禮從嘉定十四年(1221)以承務郎被擬注監臨安府糧料院起,至淳祐十二年(1252)以朝散大夫知信州,近三十年間歷官的“印紙”.經擬題,現存文書共抄錄有八十則徐謂禮印紙的批書,約佔文書卷帙的百分之八十.徐謂禮文書是迄今首次發現的南宋印紙實物,學術意義重大,爲我們重新討論宋代印紙制度,提供了極珍貴的第一手資料.本文擬據《南宋武義徐謂禮文書》印紙部分,試就宋代印紙批書相關制度略作討論,首先梳理由《文書》所反映的關於南宋時期官員印紙的各項制度規定,然後據此分析印紙制度的性質及其在實際政治運作中的功能.
政治制度、宋代、南宋、政令、浙江、信州、梳理、嘉定、功能、出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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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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