蠲符與唐宋間官人免課役的運作程序
前言貢税與力役征派是支撑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經濟基礎.尤其對中國古代國家,其財政收支之穩定,實有賴於自鄉里而上n級進行的户口統計、籍帳編制與徭役徵發.而賦役征派中,最緊要的問題是確定納課服役與免課役對象.具體到唐代.首先,法律對於何種人群具有法定的免課役①身份,應有明晰之規定;次之,由於政府對轄内上自皇宗皇親,下至賤民的各類居民,皆製作有名籍登録其名年身狀等詳細信息,即所謂廣義的”籍帳”②.官府可通過籍帳的編制與籍腳”課”與”不課”的注記,來掌握不同階層人群的納課與服役情况.在籍帳術語中,免課役對應着”不課”、”課見不輸”兩種情况,”不課”指終生不納租調與服役,”課見不輸”是課口在本階段暫不輸課賦或不服役,包括課役全免、免課從役、免役從課、免庸調輸租等全免或部分免除課役的情况.
服役、人群、支撑、政府、徭役、信息、收支、身份、免除、居民、户口、官府、古代、法律
U44;TU5
201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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