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近经贸协定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及中国因应
当前,通过WTO协定尚难以判定各国数据跨境流动措施是否合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美墨加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晚近经贸协定对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制进行了良性探索,并从对数据监管的基本态度、对数据跨境流动的具体规则要求、正当公共政策目标例外三方面进行了规制.不同经贸协定之间既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也存在分歧.但多元化、高标准仍是晚近经贸协定规制数据跨境流动的发展趋势.对此,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则要在顺应多元化、高标准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数据监管主权,坚持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标准,实现与经贸协定中例外条款的衔接.
数据跨境流动、数据监管、国际规制、数据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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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44;F114.46;D996.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2023-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