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42.2006.02.008
当代行政立法程序控制初论
对行政立法制度实施控制,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其中通过程序的设置对行政立法进行过程控制尤为必要.建立"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行政立法程序模式,是实现对行政立法权有效控制的必然选择.要实现行政立法程序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行之有效的民主参与和立法公开将是目标实现的制度保障.
行政立法、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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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06-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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