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414.2021.06.005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与保险业务创新
在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围绕着土地的权利已经被划分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与土地私有融资和土地公有融资二者不同的是,目前农业经营主体能够用于自由融资的只有土地的经营权.随之而来问题的就是如何降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风险,本文以与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有关的保险业务为切入点,研究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类型,引入保险对于降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风险的贡献,并对保险业务的创新作出设想.
三权分置、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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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33;F301;D922.3
2021-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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