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414.2019.12.012
基于SMART原则对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研究及建议——以北京市政府引导基金为例
北京市于2019年4月出台了《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从合规性、效率与价值、政策效果三大维度对政府引导基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处于设立期、投资期、退出期不同阶段基金的各级评价指标设置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但该办法在绩效评价指标设计是否符合SMART原则以及如何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等方面仍有待提升.本文主要对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的工作经历和参与多个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项目的经验,建议利用KPI绩效评价指标设计思路,基于SMART原则,针对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对《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列示的三级评价指标进行改进优化.
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评价指标、SMART原则
2020-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