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坑”的罪与罚
随着赌博业的兴盛,滋生出了“放火坑”的新型犯罪形式.所谓“放火坑”是指为赌徒提供高利贷,使得赌徒在“弹尽粮绝”时还能有赌资继续赌博.“放火坑”者即是专门将钱借给赌徒的放高利贷者.本文试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角度分析“放火坑”者的两种借贷行为的性质,并简要阐述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准确打击的必要性.
借贷关系、赌博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K20;D92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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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赌博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K20;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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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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