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用钢门窗和镀锌钢管
@@ 上海市建委决定,从1998年5月1日起出设计施工图和1998年10月1日后开工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禁止设计、使用实腹钢窗,多层公共建筑,禁止设计、使用给水镀锌钢管.这是上海市积极开发和应用节水、节土、节能的新型建材(如塑料管,塑料门窗等),大力限制和淘汰能耗大、功能差、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传统建材的一次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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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K14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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