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590.2015.01.011
影响公民体育权利平等因素的质性研究--以 H 市 Q 社区为例
通过质性研究的范式对公民体育权利不平等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认为:在有限的体育资源供给前提下,公民体育权利的不平等享有是不可避免的,现实中国家对体育公共服务资源投入的有限性并不是造成公民体育权利不平等的唯一原因,社会阶层的分化和收入差距也是造成公民体育权利不平等的主要因素;社会阶层的分化以及贫富差距的加大等社会问题在体育资源的占有和分配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有限体育资源的前提下身份地位与财富水平实际上成为了遴选体育参与者选择项目的依据;公民的体育认知水平与公民体育权利和维权意识淡薄导致了体育权利享有上的不平等;文化、制度规训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使公民体育权利不平等成为必然。研究进一步认为建立和完善立法机制,提高公民自身体育权利意识,调整布局、保障供给,建立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是促进公民体育权利均等化的主要策略;体育权利的不均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依赖于经济的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体育权利、体育公共服务、权利平等、收入差距、阶层差异、维权意识、体育认知、文化规训
G80-051(体育理论)
2015-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1-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