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仲裁案件中认定运动员无过错的考量因素探究
当前对无过错条款适用的认定因素研究较为零散,全面阐述这些因素有助于增强无过错案件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体育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适用无过错条款减轻对运动员的处罚时,首先会考虑运动员在主观上是否是故意的,其次对于兴奋剂物质进入运动员身体的结果,体育仲裁机构会考量是否具有客观归责于运动员的可能性,也就是运动员是否尽到了极为谨慎的注意义务,同时还会考虑违规运动员长期实施某种合法行为的信赖利益.除此之外,先前判例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反兴奋剂机构自身的过错也会被考虑在其中,运动员自身的经验同样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无过错条款是无重大过错条款适用的基础,二者考量的构成要素本质上相同,区别在于运动员履行的注意义务程度不同.
体育仲裁、无过错、故意、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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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TY007
202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2-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