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77X.2004.12.01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主体及兑现途径的研究
运用民事法学、刑事法学等相关原理对当前学校中各类体育伤害事故的生成原因、归责依据和赔偿兑现途径进行评析.结论认为,1)在确定法人赔偿主体时,应重视民法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2)依据造成伤害活动的性质、当事人年龄和其掌握运动技术的优劣程度区分不同责任归属;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兑现赔偿的途径主要有协商和诉讼兑现两种,而诉讼兑现具有实效性.
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赔偿主体、兑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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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06-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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