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56.2006.01.073
论武术知识产权保护
@@ 1.武术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1)武术是中国所特有的民族传统文化现象
首先,在原始社会的生产劳动和氏族部落间的争斗中,为了生存的需要,不断与野兽争斗,为了在部落与部落间的战争中取胜而获得生存发展的空间,练就了许多攻防技击本领,掌握许多防御和攻击技能,武术便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和斗争中开始萌芽.武术之所以成为我国所特有的文化现象,是因为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所造就的.我国几千年未被断裂的文化历史,辉煌灿烂的封建传统文化,佛教、道都二大宗教,长期民族战争及近代西方殖民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等原因,推动中华武术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在当今世界的文化交流中,武术也成为"中国功夫"的代名词.
武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14
G852;D923.4;F204
2009-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