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争议解决中送达规则的完善——以中国辽宁足球俱乐部诉阿格鲍和中国足球协会案为例
以中国辽宁足球俱乐部诉香港籍球员阿格鲍和中国足球协会一案为例,对国际足联争议解决中的送达规则进行了研究.研究认为,目前国际足联争议解决中的送达规则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当事人信息不明确、送达规则不完善、信息机制不畅通.结合国际体育仲裁院有关送达程序的规定,国际足联送达程序规则可通过明确送达相关因素、细化送达方式以及做好衔接工作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体育法学、国际体育仲裁院、国际足联、足球争议、当事人送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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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研究项目19VJX062
2020-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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