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即时通讯表情包看运动员形象权问题
运动员作为知名公众人物具有形象权,形象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姓名、声音、肖像等形象上所体现的一种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表情包作为展示运动员形象的一种载体,属于运动员形象权的一种.以傅园慧表情包为切入点,探讨了表情包的法律性质、运动员的形象权,以及关于侵犯真实人物形象的法律认定问题,并且就运动员的形象权保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傅园慧、表情包、运动员形象权、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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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17-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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